12 月 8 日媒体报道 据 @小米高端品牌安全 微博媒体报道 ,“小米与徐强及网络侵权责任纠纷”一案的民事判决于是出炉。判决时间时为 2020 年 12 月 7 日 ,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 ,被告徐强在《法治日报》刊登声明 ,向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赔礼道歉 ,声明其它内容应事先经法院审核 ,费用由被告承担;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、律师费等共计 81000 元。
案件概述:2019 年 10 月 5 日被告在微博 “午夜城醉”时间连续近期发布两篇诋毁原告公司公司、小米产品一及法定代表意义 人的微博 ,称 “渡过难关 收集军事机密”“贿赂军队”“雷汉奸”等。法院并表示其无事实依据 ,对原告构成诽谤 ,该言论在及网络上近期发布并传播 ,降低了原告的当代社会 声誉 ,给原告形象带来什么很多大负面造成影响 ,被告应承担赔礼道歉、消除造成影响、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。被告认可发表了涉案不当言论 ,同意向原告赔礼道歉。
据全面了解 ,小米多个方面除此之外并表示 ,衷心希望这样世界人人少一丢丢恶意揣测 ,多一丢丢真诚热爱 ,愿当我们永远都在心向阳光、温暖纯良。